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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提取如何办理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07-09 点击:

信息摘要: 辽宁省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一、办理条件1.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被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等;2. 职工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无工作单位;3. 职工在辽

辽宁省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1.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被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等;

2. 职工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无工作单位;

3. 职工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存在住房贷款或者住房租赁关系;

4. 职工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没有购买自住住房。


二、办理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4. 申请人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或者辞退、除名、开除证明;

5. 申请人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的住房贷款合同或者住房租赁合同;

6. 申请人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的无房证明;

7. 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8.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 单位审核申请人的材料,确认符合提取条件后,将申请人的材料报送至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办理提取手续;

4. 申请人携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提取通知,到指定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5. 申请人在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办理提取手续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在办理提取手续前,需确保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无工作单位;

3. 申请人在办理提取手续时,需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如有缺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拒绝办理;

4. 申请人在办理提取手续后,需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定期报送个人信用报告;

5. 申请人在办理提取手续后,如发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银行存在违规行为,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五、办理时限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申请人的材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提取手续。


六、咨询方式


申请人如对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有疑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总之,辽宁省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申请人在办理过程中,需注意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确保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遵守相关规定,以便顺利完成提取手续。